开通方法
2018年6月6日,微信公众号赞赏功能升级为“喜欢作者”,作者可以直接收到读者赞赏,iOS版和Android版微信都支持该功能。在开通该功能前,需要先注册一个赞赏账户,注册流程如下:
- 创建赞赏账户:有邀请权限的公众号在“赞赏功能”里填写微信号发送创建邀请。通过公众号的邀请,进入“赞赏账户”小程序填写信息,即可完成创建;
- 开启赞赏功能:创建赞赏账户后,点击头像,在“可收款公众号”里添加公众号。公众号对文章声明原创时,输入赞赏账户名进行查找。选择了赞赏账户的文章可以开启赞赏。
需要注意的是,原已开通赞赏功能以及长期发布原创文章的个人类型公众号,可发送创建赞赏账户的邀请。今后,所有类型的公众号使用同一作者名发表3篇以上的原创文章,也可增加创建的机会。每个公众号最多可以创建三个账户。
微信公众平台和iOS不会收取手续费,但个人取得打赏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取得打赏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个人从企业取得打赏收入,再区分受赠个人是职工还是非职工两种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即职工取得的打赏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是职工以外的个人取得企业打赏收入,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对个人取得的前述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税率计算
个人公众号打赏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目前存在一定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一:
按照“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一次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20%计算个税,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观点二:
认为打赏收入倾向于稿酬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是稿酬所得,需并入综合所得纳税,按照收入的56%(即打赏金额的80%×70%)计入综合所得;如果是劳务报酬所得,则需并入综合所得纳税,按照收入的80%(即打赏金额扣减20%费用后的余额)计入综合所得。
观点三:
个人之间赠与现金行为,目前受赠人暂无缴税依据,即自然人从另一自然人处取得的打赏收入,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目前对于公众号打赏收入的具体纳税规定尚不明确。《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使用协议》中表示,腾讯仅作为提供信息发布功能的中立平台方,赞赏用户应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赞赏用户自行缴纳。
建议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并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确保个人纳税行为的准确和合规。同时,无论是否需要纳税,个人都应该妥善记录打赏收入等相关信息,以备可能的税务申报或查询需求。
需注意的是,税收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纳税规定应以税务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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